Thursday, January 17, 2008

第一个爱情故事

第一个故事
炜和君是我的好朋友, 特别是炜, 我们做哥们的时间从小学就开始了. 一起经过了小学, 初中, 高中, 到大学后还经常的保持联系. 君是一个精灵的女孩子, 从小学开始就没有断过追她的男生, 因为她不但看完了很多的外国名著, 而且连金庸全集和古龙系列都了如指掌, 她和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就特别有话题, 很多男生也愿意跟她沟通, 当她是黄蓉. 炜比郭靖要聪明多了, 考上了大连理工大学. 君也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北京邮电大学, 分数很高, 比我们班去清华的就差一些分数, 因为电信是很好的专业, 所以在毕业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太计较她怎么没有考北大. 其实我知道, 炜在高中的时候, 就暗暗的喜欢上了君, 但是因为我们所在的班老师有很大的期待, 而且君的成绩名列前茅, 他就一直只是默默的喜欢她. 好了, 大学时代终于开始了, 可以自由的恋爱了. 可是炜宁愿每天跟她打三个小时的电话, 也不愿意问她一句 "做我女朋友吗"的话, 因为怕被拒绝. 就这样一直到大二的暑假, 我和炜一起来到北京新东方学习英语. 我们住在一起, 上下铺. 然后我就黑日白夜的给他吹枕边风, 让他表白. 不然他也难受, 她也难受. 新东方结束后, 回到老家的第一个星期, 他表白了, 在一个很浪漫的地方---八月的大草原. 她接受了, 很愉快的, 很幸福的.

如果故事只到这里, 那么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 接下来剧情的发展让我有了拍韩剧的素材. 他们很恩爱, 炜会在周末的时候坐一趟夜班火车风尘仆仆的从大连赶到北京的北京邮电大学, 在买早餐的匆匆人群中穿着一套笔挺的西装, 手捧一大把玫瑰, 鹤立鸡群般的在校门口等她, 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 当她奔出校门的时候, 她晕了, 是被别的女生投来的嫉妒的目光所打晕的. 他们的感情故事在继续着, 有痛苦也有欢笑, 眨眼间就到了毕业的时候, 炜因为把时间都花在了往返大连到北京的火车上和电话上, 没能如愿以偿的考上北京的研究生. 君凭着她的聪明, 继续上了北邮的研究生. 但是他顺利的找到了在北京的工作. 一切似乎还像青春校园剧一样进行.

但是生活的轨道再往前延展的时候, 希腊的悲剧也就掺到了生命这杯酒中, 让生命变的比鸡尾酒还要绚丽夺目.她在学校上自习的时候, 碰到了x-man. x-man北京人, 很酷, 超有个性. 几个回合过后, 炜败了. 我不知道整个战役的过程, 但是我知道当我毕业后第一年回家过年的时候, 我默默的陪着他在酒吧里待了一天, 我没有说什么, 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 只能陪着他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 那天之后, 我单独约了君出来, 找她问个明白. 她哭了, 她说炜太爱她了, 她知道如果跟他分手的话100%的再也找不到这么爱她的一个男生了. 我像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 不解的问, "难道太爱一个人也是分手的原因之一吗?" 她回答说, "x-man和炜之间, 她不知道选谁, 所以为了让三个人都不痛苦, 所以还是选择分手." 我问, "你不是说炜是最爱你的吗?这个砝码难道还不够重吗?" 她没有回答, 我至今还是不懂. 圣经上不是说女人最需要的是爱, 男人最需要的是尊重吗?为什么因着炜的爱, 她最终选择了对他说, No. 是不是圣经错了? 是不是现在的女人和2000年前的女人不一样了?我最后问她的一个问题是, "为什么x-man能够吸引到你的注意力?"她回答的有点犹豫, 但是我最终终于听明白了, x-man当时是北邮的研究生师兄, 很有才华, 造型很酷, 也能有些炜想不出来的办法让她惊喜.

还好, 没有命案或着流血事件的发生, 一切都归于平淡. 只不过世界上多了一个受伤的炜, 一个不会选择最爱她的男人做男朋友的君, 和一个一直告不明白为什么的我. 因为工作的关系, 很炜的联系越来越少了. 只是知道他现在很后悔大学的这场恋爱, 用宝贵的四年换来一个功课, "只靠爱本身并不能赢得一个女孩子的欢心. 爱的过深对对方是一种负担, 爱的过久对对方是一种反胃, 糖吃久了会让人吐."

1 comment:

Philip Hallstrom said...

Somehow I missed this post. Sorry that I only now just read it. I believe that this sentence has a flaw: "因为工作的关系, 很炜的联系越来越少了". That 很, should it be 和?